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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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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系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位无下设机构。

根据《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株县政办发[2012]5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开展创建工作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城乡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考核;

3.负责全县城乡创建工作宣传策划与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创建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评价;

5.参与城乡创建工作有关经费的计划编制和管理;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46.7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6.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46.7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34.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2万元,用于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创省级环境模范城市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车改革,资金预留在大财政)、因公出国(境)费0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说明: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附件: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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