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县直机关后勤改革。
(二)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县级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和安排。
(四)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后勤工作;参与县级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大院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为了整合办公资源,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我办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进行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不断创新会议服务,进一步探索会议场所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运作机制。要以提高会议服务品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会议场所管理,切实强化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会议服务保障水平。
2、继续深入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公车考核,降低费用支出,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日常公务用车和重大活动用车。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学习和落实行车安全规定,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行车安全。严格执行禁止公车私用等相关规定,维护好公务用车形象。
3、继续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工作。
4、继续做好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设施的维护和继续改造,确保提供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的工作环境。
5、抓好全县行政资源整合工作。
6、做好机关事务办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力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
8、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2015年底我办有事业编13个,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员4人、工人5人;有退休人员14人,其中副科级5人。本办共有6辆公务用车,其中应急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我单位无二级机构。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900.15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900.15万元。
(二)支出预算900.1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4.01万元,比上年增加9.54万元。原因是部分职工的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的提标。
2.商品服务支出46.43,比上年增加了2.32万元。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费用有所增加。
3.对个人家庭补助16.2,比上年减少14.26,。原因是因为退休人员的津补贴由机关养老保险代发,单位不再发放。
4.项目经费733.5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46.39万元。原因是因为武装部所有项目费用都由我办支付。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减少,主要是公车改革进行中。
附件: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附表.XLS
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