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为重点,做好新增规模企业工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企业服务。加快工业园区设施建设。抓好跟踪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电力行业安全。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规范和促进专利许可贸易。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两化融合。积极争取上级以及有关方面的支持,完善信息化推进工作思路,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建设。认真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做好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防雷减灾、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度,维护稳定大局。严格落实维稳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做到果断处置,确保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下设株洲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二级机构一个,其职责是协调电力安全事故,确保电力行业安全。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和科技三项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3047.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3047.2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363.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6.01万元、津贴补贴89.33万元、奖金9.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90万元、福利费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2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2684万元,主要是科技三项经费支出268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公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三公”预算较2015年度增加0.14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