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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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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 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全县文化市场依法依据、程序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综合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案件的依法行政处罚。

3、负责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的专项治理和执法行动。

4、承担“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

株洲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二级机构,内设有:办公室、财计股、法规股、执法中队。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决算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1、2015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全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0.04万元,其中:文化市场管理收入100.0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0.04万元,其中:文化市场管理支出100.04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文化市场的基本支出100.04万元。

3、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

公务用车配置1辆,主要用于对全县的文化综合市场的行动执法,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万元,较同期下降1.5%。

2015年开展文化市场的授、教培训学习,公务接待120次(批),共计接待600人次,公务接待费开支7.2万元,较同期下降2%。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文化市场财政拨款总开支100.04万元

①人员经费60.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99万元;津贴补贴24.37万元;退休费3.35万元;其他工资及福利3.5万元;资金1.04万元;伙食补助6.78万元;住房公积金4.42万元。

②公用经费39.59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7.20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水、电、邮费2.4万元;会议费2.67万元;培训费2.75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印刷及办公费7.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7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二)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分析。

为了保证决算公开数据的真实、准确我们安排了专人进行此项工作,局里统一汇总、初审后,送交县财政局审核,待财政审核通过批复后再公开。由于公开工作量比较大、业务学习不够,工作中难免碰到困难。

(三)改进措施

在今后年度的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一定要采取科学的态度精心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真实、准确的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附件:株洲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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