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㈠贯彻执行《中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和国家、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
㈡指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业务经营工作;指导“两社一会”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
㈢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扶持“两社一会”的发展,依照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维持其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社办企业的相关工作。
㈣指导全县“两社一会”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㈤ 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内部财产安全保卫工作。
㈥ 负责供销系统改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㈦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编制人员15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㈠ 办公室
承担机关的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机要档案、信访接待、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和服务工作;负责供销社人事、劳资、社保等工作;负责供销系统内安全保卫的检查督促及整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传递、保管和使用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 合作经济指导股
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承担“两社一会”的业务指导工作;按照授权指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工作;建立和完善“两社一会”及“新网工程”等新经济组织。
㈢ 人事保卫股
负责供销社人事、劳资、社保等工作;负责供销系统内
安全保卫的检查督促及整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传递、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㈣财务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税、信贷法规制度,负责供销合作社的会计报表编报工作;负责会计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增收节支和股金清理工作;负责年度商品流转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编报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经营、业务关系。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⑴2015年财政收入224.19万元
⑵2015年财政支出224.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实际支出为224.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型商品和服务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224.19万元;②项目支出无。
3、“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较2014年“三公“经费”增加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7万元,是因单位业务量增加导致。
4、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总计22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77万元、公用经费68.42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县供销社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在决算编制、公开等过程中我单位还存在报送不及时、拖拉等现象。
(三)提出改进措施。今后我单位将不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决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