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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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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优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申报和褒扬;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全县伤残军人和机关公务员的评残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县救灾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负责农村优抚户和贫困户的扶持;负责管理和分配中央、省下拨的县级保障资金。

(六)负责社会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九)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依法收养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慈善福利工作及常年社会捐助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民政局现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股。二级机构有6个:1、株洲县社会福利中心。2、株洲县慈善办公室。3、株洲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4、株洲县婚姻登记处。5、株洲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6、株洲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本单位决算包含二级结构)

实有在职人员32个,退休人员13个,民政代管21人。

三、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604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08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6.31万元),支出6041.5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407.62万元;

项目支出4677.60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7.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7万元。2014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15年度较上年度减少33.79万元。是因为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尽量减少接待,控制支出。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机关办公费及印刷费17万元,水电及电话费13.6万元,会议费4万元,机关维护费9.4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三公表中只要此项无需和前面二表相一致。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6.8万元。

附件:株洲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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