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根据株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县编委发【2006】2号文件),本单位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合作医疗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合作医疗报销经费,承办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审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实施监管。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新农合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现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审核股、稽查股、信息股。
在职人员16个,退休人员0个。
三、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8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8.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8.12万元,无其它收入。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188.1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2015年度较上年度增加7.06万元。主要是因为农合筹资工作难度的加大和筹资工作经费的提标及单病种工作的全面实施。
4、年度部门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人员经费100.15万元;其中:1、人员基本工资20.36万元,2、人员津贴补贴57.1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它22.69万。
2015年公用经费87.97万元;其中:1、办公费用39.85万元,2、印刷费11.37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35万元,4、招待费15.71万元,3、其它公用经费12.69万元,。
5、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6、本单位为株洲县卫计局的下属的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无下属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