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本地疾病暴发的调查处理结果和报告;负责县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负责全县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4.负责全县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县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健康建档、慢性病管理及老年人保健工作。
7.负责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网报,建档。
8.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9.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县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株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75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27人。
2015年度收入总计为920.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31.07万元,事业收入389.82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为920.8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920.89万元。结余分配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6万元,主要为保障本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7.31万元,主要为完成预防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免疫规划、预防性体检、九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专项经费。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96万元,比公开的2015年部门预算数减少10.0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5.18万元,比预算减少4.82万元,降低2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万元,比公开的2015年预算减少5.22万元,降低24.86%。
全年政府采购设备183万元,主要是购置了B超、监测检测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