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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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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加强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购置、调剂、划拨和处置;组织国有产权收益、产权出让收入的收缴;查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等方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负责改制企业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及维护改制企业稳定。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行政资产管理股、破产改制企业资产管理股。只公布本级决算,没有所属二级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收入合计20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6万元、事业收入2.89万元、其他收入1.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99万元。支出合计20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53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7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7.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共支出“三公”经费5.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万元,减少公务接待活动;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公车维护费减少。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公车购置费为0万元。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2.12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7.0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25万元;物业管理费(破产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工资等费用)20.25万元;维修费12.32万元;租赁费0.57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专用燃料费0.6万元; 劳务费(临聘人员工资等费用)16.37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福利费(包括住房公积金)1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出租缴纳的税金)5.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万元。

(五)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经费为0万元。

四、部门决算分析

本单位在编制、送审、批复、公开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存在不及时现象。

五、改进措施

在以后工作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做到及时编制、上报决算。


附件: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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