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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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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株洲县公安局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本部门无下设机构,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我队内设10个机构,4个交警中队,现有在岗警职人员64人(其中公安局预算编制12人),退休5人,交通协管员89人,合计158人。大队共有4栋办公楼,21辆警务用车。单位主要职责是:全县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路障管理以及占道审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184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1.26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184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65万元;项目支出319.62万元。

2015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0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2015年,共发生项目支出319.6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平安城市智能交通升级改造和中队建设等专项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三公经费算数6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团组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38.97(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21台);公务接待费22.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42批,共计2370人次;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

(二)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

在预算执行中,因交警大队基础项目建设(智能交通、中队营房建设),收支难以准确估算,所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工作,不折不扣的执行部门预决算批复。更加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我单位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学习,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

附件: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



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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