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株县办[2011]48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农村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管理。
(二)组织和参与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牵头组织由农口系统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负责农口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
(四)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新农村建设。
(五)研究提出全县县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建议,重点抓好特色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并组织考核。
(六)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的政策建议,协调科技兴农,抓好农业产业化基地及其龙头企业建设、农业招商情引资、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示范点等工作。
(七)拟订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科教、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民素质教育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株洲县委农村工作部,与株洲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县委机构序列正科级行政机关。共有人员31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0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设综合股、生产调研股、计财股3个内设机构,下设农村能源办公室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有12个公务员、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6个全额拨款人员;在职人员按行政职级分为:正科级6个、副科级7个、科员8个。本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收入总计922.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22.7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922.76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922.76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54.25万元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40.81万元;项目支出727.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农村沼气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支出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数减少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万元。2015年决算数对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审核手续,减少接待陪同人员。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8万,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的金额为28万。
株洲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株洲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