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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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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4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对外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名义履行职责,是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本办内设3个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室,负责审查、修改、组织起草、清理县政府(办)文件,承担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工作;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县政府合同审查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合同备案工作,办理行政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管理,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裁决的权属纠纷进行审查把关,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行政综合和复议应诉工作室,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本办综合协调和行政内勤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一)收入决算85.34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85.34万元。(二)支出预算85.3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85.34,项目支出0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1万元(公务接待105批次,公务接待人数383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67万元,下降0.14%。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支出合计8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5万元);公用经费50.43万元。

5、年度法制建设决算情况。法制建设支出18.00万元。

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政府采购合计0万元。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本单位在2015年度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严格按照要求按时进行编报与公开。

(三)提出改进措施。

1、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建议增加业务培训批次。

2、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部门决算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3、加强部门决算数据的利用,并在2016年预算执行实时监控。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附表: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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