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株洲县政办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水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全县畜牧兽医水产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当好参谋;拟定全县畜牧兽医水产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畜牧、兽医、渔业、饲料工业和全县农场发展规划,中长期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预测并发布全县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和农垦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畜牧、兽医、水产、饲料、农垦农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负责全县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畜禽、水产品种资源及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官方兽医、职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动物疫病发布;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杀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杀;负责全县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6、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场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场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7、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的养老保证金征缴和医疗保障工作。
8、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养殖新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
9、负责全县兽医的培训和管理;动物诊疗事故的仲裁和调处。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株洲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属于县一级预算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兽医医政股、畜牧股、株洲县水产渔政管理站、株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株洲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株洲县饲料兽药监督检验所、株洲县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71人(其中我局干部职工34人,专职防疫员37人),退休人员40人,遗属补助5人,其中11个公务员管理、60各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5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1601.79万元。
②支出预算1601.79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691.76 万元;支出691.76万元
②项目支201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910.03 万元;支出910.03万元。
3、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数19.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4、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9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38万元,公用经费186.38万元
5、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度我单位凡限额以上的货物都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度办理,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金额为5万元。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三公”经费决算。
1、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9.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2万元,比上年减少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审核手续,减少接待陪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