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审批工作;做好全县市场建设、改造、完善、经营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主管市场服务中心;管理、使用好市场建设经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积极开展取缔马路市场和整治与建设农贸市场专项工作,争取标准化改造农贸市场2-3家;加强对县城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促进县城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逐步提高全县农贸市场的档次,改善人民群众的购物环境。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市场管理处是县商务和粮食局的二级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 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47.5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4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
(二)支出预算14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7.2万元,其他支出0.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9.33万元,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及生育保险。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8万元,比上年增加7.0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提标,增加了奖励金和医疗费。
4、业务性专项92万元,具体是弥补市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60万元,市场服务和管理专项10万元,取消零担收费补助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原因是增加弥补市场服务经费20万元。
5、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6、其他支出0.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株洲县市场管理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