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6)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的归口管理事务工作。
(二)负责全县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工资总额管理、对外招聘人员进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资产负债、资产保值增值等财务状况组织开展审计、考核工作。
(四)负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全县所有国有资产处置事务性工作,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门面及原破产改革企业资产(包括门面)同意管理,按照公开招租或集体议租的方式,统一招租、收入统一收缴,负责原破产改制企业留守人员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根据市企改办的要求,对口做好国企改革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根据《中共株洲县委 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县发【2015】7号)和《中共株洲县委 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县发【2015】6号),《中共株洲县委 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株县发【2015】11号)文件,设立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公益二类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资产股、企财股、考核股、法制信访室,没有二级机构。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1.7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67.54万元,其他收入4.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1.7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4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1.79万元。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130.38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新增了基本医疗保险7.36万元,生育保险0.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⑵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75万元,包含其他支出4.25万元,新增了工会经费1.76万元,剔除以上两个因素,实际减少5.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26万元,增加了原因是增加了奖励金19万元和门诊医疗补助7.34万元,住房公积金为11.04万元,比上年减少3.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⑷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8.2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7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株洲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同时随着县委、县政府对政府投资公司和县属国有企业在国资监管、企业监管方面等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和责任不断加强,国资监管,原有预算支出2.5万元,增加了2.38万元,企业监管2万元,增加了4.9万元,其他项目减少了3.5万元。
2、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89.26万元,上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90.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1.1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未安排预算。会议费预算数2.09万元,培训费预算数1.4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因公出国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预算数2.86万元,培训费预算数1.9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等经费财政预算数比上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