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开发区建设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政策,在株洲县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经审议批准后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开发区土地的统一开发、管理;在株洲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开发区的建设规划,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建议项目;负责对开发区内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有关管理;审核申报开发区内经济技术项目和企业。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此预算无纳入我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4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77.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4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77.4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7.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3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园区基本建设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0.6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医疗和生育保险。2、增加了工会经费。3、增加了奖金、医疗费及住房公积金比例提高。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主要是公车改革,少了公务用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