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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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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2]3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负责编制全台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和重点,做好宣传报道;组织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

3、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与建设、电视信号传输、广电互联网业务开发工作;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媒体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和传输工作。

4、负责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台媒体节目的监听、监看、监评工作;负责全台引进播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审查;负责全台媒体广告的经营、管理、审查工作。

5、负责全台新媒体的开发与建设;负责全台媒体新技术的科学研究与开发利用。

6、负责全台媒体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卫视节目和其他节目在株洲县地区的落地及覆盖工作。

7、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93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8.9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28.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58.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91.92万元增加66.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增加60万元,其他收入列支6.23万元。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14.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数比2016年增加13万元,增长比例702.7%,主要是2017年将自有收入13万元按全口径列入到支出预算中;2016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预算也为0元;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元,2017年也为0元;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7年预算也为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2017年申报数350.1万元,其中列入经费拨款的:新媒体建设134.1万元,机房改造60万元,无线数字覆盖工程134万元。列入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的:设备更新非编10万元,设备更新摄像机12万。)

株洲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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