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场)服务的管理和道路运输业综合安全监管,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客运、货运、搬运装卸及运输服务业进行检查、纠正及行政处罚,制定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73.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4.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是指单位临聘人员工资。。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2.7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0.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增加了社会保障费等项目。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