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2011】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维护县域范围内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正常发展。
二、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调度全县对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工作;接收国土、规划部门的委托组织对违法建设的人大及有关法律文书拟定、送达工作;组织开展对控规区域、重点区域内的日常性控规巡查工作,拟定控违工作方案;接收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拆违大队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拆违控违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属县一级预算单位。县有故事7个,在职人员21个人,临聘人员55人(比上年增加6人),没有离、退休人员。下设1个副科级,20个全额拨款人员。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483.78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483.78万元。
(二)支出预算483.7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6.23万元,比上年增加5.19万元。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08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7万元,比上年增加28.1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奖励金;
4、业务性专项8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业务性专项经费调减5%;
5、项目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增加78万元。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了6人,渌口和南州镇各30万拆违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度本大王“三公”经费决算书卫42.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77万元。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是全县启动公车改革,单位留存车辆数未定,待车辆数确定后再行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