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03-23
字体: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县委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县发[2010]9号)和《中共株洲县委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县委[2010]9号),设置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2、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3、 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4、 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章、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6、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7、负责参与或者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组织起草、审议、审查、修改、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清理和废止行政许可项目。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股室7个,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机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其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1名,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1名,股长7名。株洲县县长热线办公室,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人员只出不进。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635.71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635.71万元。
  (二)支出预算635.7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0.52万元,比上年增加44.0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9万元,比上年增加76.87万元。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8万元,比上年增加61.38万元。原因是新增门诊医疗费、政绩考核奖金;
  4.业务性专项经费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取消维修费用5万元,取消电子政务管理经费10万元,取消应急经费4万元,取消网络经费12万元,会议接待基数减少5万元,金融办工作经费减少1万元,增加实物保障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增加会议经费35万元,增加政府常务会经费8万元,增加应急管理经费1万元。合计增加48万元,减少37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
  5.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全口径)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定额中安排公务接待2.46万元,专项业务及其他支出中安排65.5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安排保留实物保障用车1台,运维费4万元,因公车改革取消公车11台, 相应减少运维费预算44万。

      附件: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