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单位名称: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财务负责人:李 昕
填报人:黄福香
联系电话:27627392
附件1:
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4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和国家、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二)指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商品的业务经营工作;指导“两社一会”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务的体系。(三)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扶持“两社一会”的发展,依照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社办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其他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0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5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0.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农资经营整顿、改制破产企业遗属生活费、企业维稳等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4.4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说明: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是因为2017年预算数包括了其他收入的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6年没有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万元,是因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