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发[2011] 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繁荣;
2、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3、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4、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收支概况
株洲县科学技术协会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12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08.1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93.7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8.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6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9.3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工会经费。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6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去年预算增加2.4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科技人员进行科学技术指导等工作支出,增加原因为将其他收入安排的公务接待费以全口径列入到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预算减少3万元,是因为公车改革。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