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公路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编办[2016] 32号《关于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株洲县公路局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公路应急抢险工作,服从全市公路应急抢险的调度、指挥;各镇协助县市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将株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职责划入株洲县公路局。
(二)、单位机构设置:
株洲县公路局为株洲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县一级预算单位,暂保正科级。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工务股、安全法规股和政工股5个股室,下辖养护中心和路政大队两个二级机构(均为副科级一类事业单位)。全局共有人员207 人,其中在职人员 157 人,退休人员 60人。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2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26.85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2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26.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本单位是2017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