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集中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入驻中心的部门、事项、人员的确定和调整。
(二)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联合审批及收费、流程优化等改革和创新工作;提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的查询服务。
(三)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考评和组织推荐;受理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和个人有关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四)负责对县人民政府特许设立的办事大厅(分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
(五)承担株洲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的非行政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电子政务业务及信息工作。
(六)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1、抓学习,突出党性原则。继续抓实“两学一做”,打造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的一流团队。2、抓平台,突出服务基层。加强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注重特色、亮点工作,营造争创一流的氛围。启动“短信告知服务”便民措施;推行“三约”服务(即“事前预约、事中简约、事后践约”)方式,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园区、企业和基层群众。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和规范县、镇、村“三级”服务中心建设。 3、抓参谋,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各单位的职能、内容、依据、服务事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等建立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继续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4、抓协调,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将审批与收费分离,统一扎口征收各项费税。进一步完善三条“绿色通道”。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涉建项目审批收费绿色通道,民生绿色通道。5、抓作风,突出无私奉献。在党员中全面开展“贴心服务”,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贴心为企业和群众实行“微笑服务”、“站立服务”和“三声服务”(迎声、答声、送声),以党员为模范,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建立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系统。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创新、高效、公廉、领先”的核心价值理念。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工作的正科级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股室3个,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0个副科级直属单位,其中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0个全额拨款、0个差额拨款、0个自收自支单位。
进驻政务中心办公的有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23个部门,同时,设立车辆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农机和海事等5个分部,现有窗口工作人员68人,分部工作人员43人。
聘请临时工3人,其中,负责保安保洁1人,负责窗口非税收入集中收缴2人。
全系统共有人员76人,其中在职人员7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152.56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5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152.5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7.34万元,比上年增加9.53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07万元,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原因是增加职工福利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4万元。原因是增加门诊医疗费、政绩考核奖金;
4.业务性专项29.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取消网络维护费用4万元;
5.项目支出53.3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减少网络使用费3万元。(明细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2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26.46万元减少20.04万元,下降75.73%,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