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系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单位无下设机构。
根据《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株县政办发[2012]5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开展创建工作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城乡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考核;
3.负责全县城乡创建工作宣传策划与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创建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评价;
5.参与城乡创建工作有关经费的计划编制和管理;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3.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用于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创国家交通模范城市、创省级环境模范城市等工作。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医疗和生育保险。2、增加了工会经费。3、增加了奖金、医疗费及住房公积金比例提高。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44万元;培训费0.3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原因:公车改革财政统一不做预算安排。
株洲县城乡创建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