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株洲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全县青年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教育广大共青团员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3、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做好青年团的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团员干部、青年骨干的培训。
4、指导、协调全县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人才培养工作。树立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5、代表维护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6、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培养广大团员和青少年高尚的道德情操,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劳动技能,学习竞赛。
7、负责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有关工作,开展希望工作教育、救助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万元,住房保障支1.6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5.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3.7万元减少3.5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共青团株洲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