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材料
株洲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
及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株洲县财政局局长 李光泉
2017年7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株洲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及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株洲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
2016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突出中心,围绕重点,扎实对接财税改革,严格规范财税管理,狠抓财政资金调度,着力提升资金绩效,有效地确保了全县事关改革、事关发展和稳定的各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好地起到了助推县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843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47%,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0.52%(以下简称“增长”)。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089万元,为预算的104.49%,增长14.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5671万元,为预算的92.29%,增长2.9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083万元,为预算的85.07%,下降5.8%。
分部门情况为:县国税局完成32212万元,为预算的103.48%,增加4433万元,增长15.96%;县地税局完成52144万元,为预算的99.08%,增加4212万元,增长8.79%;县财政局完成46487万元,为预算的100.03%,增加3805万元,增长8.9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经县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1557万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结算批复确认,我县2016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1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 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支出27949万元,增加5338万元;
2. 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1223万元,增加1746万元;
3. 教育支出34194万元,增加3483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1882万元,减少1119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87万元,增加3579万元;
6.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25万元,增加2456万元;
7. 医疗卫生支出25456万元,增加2591万元;
8. 节能环保支出2327万元,减少1748万元;
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81万元,减少1939万元;
10. 农林水事务支出52328万元,增加15543万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12641万元,增加3247万元;
12.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341万元,减少470万元;
1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65万元,减少66万元;
1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万元,减少6万元;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448万元,减少8580万元;
16. 住房保障支出4533万元,减少8049万元;
17.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467万元,减少385万元;
18. 地方债券转贷付息及其他支出2200万元,增加137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减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部门“三公经费”等;相关支出科目大类调整;按新《预算法》及国务院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年底对部门运转性经费不结转,专项支出视情况结转。同时,2016年全县财政共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灾害救助、灾毁修复、应急处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中,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共计175751万元,具体是:
1. 返还性收入7495万元,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两税”返还2579万元,所得税返还57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742万元,其他税收返还3598万元。
2. 一般性转移支付及各项结算补助626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专项用途的拨款25520万元,通过预算调整方案,安排的预算支出主要有: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75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9085万元,新农合医疗等转移支付11266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287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41万元;其余可供县级分配的37128万元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分配。
3. 专项转移支付7154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59955万元,市级11594万元。经县人大批准,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的方式安排支出。
4.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059万元,主要安排:以前年度债券还本支出1850万元,置换平台公司银行融资及其他部门政府性债务26509万元,57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7〕45号)对株洲县有关财政收支情况批复核定:全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328550万元,其中:本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6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059万元,调入资金22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24万元,上年结余13431万元。
2016年,全县财政支出总计315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14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283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31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342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13420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3560万元 ,实际完成92310万元,为预算的2592.98%,增加90774万元,增长5909.77%。
2016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5255万元,上年结转127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5177万元。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5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6万元,调出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517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566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6653.7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8737.9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3307.51万元,基金征收收入33985.83万元,其他收入622.52万元。完成社保基金支出52654.7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99.02万元。全年社保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保基金滚存结余47089.87万元。
四、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因株洲县国有企业少,规模小,已编入一般公共收支预算。
以上向会议报告的就是全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会议予以审议。
2017年1—6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关怀,财税部门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执行年初县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收入情况
1—6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0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48%,增长17.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62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18%,增长10.9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7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7%,增长61.4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6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1.55%,下降11.29%。截至6月份,全县财政收入规模居五县(市)第3位,增幅居五县(市)第1位,税收比重居五县(市)第2位。
1. 分部门情况:1—6月份,县国税局完成24562万元,增长109.54%;县地税局完成20971万元,下降20.1%;县财政局完成36490万元,增长13.9%。
2. 分结构情况:1—6月份,全县完成税收收入44862万元,增长20.53%,税收比重为54.69%,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7161万元,增长13.34%。
二、支出简况
(一)整体情况
上半年,全县累计安排财政支出23.4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6亿元,增长69.2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4亿元,为预算的66.15%,同比增长35.6%。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五大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9.66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7项,发放资金1602万元;严格预算执行,较好地保障了工资、运转、稳定三个方面的资金需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7.65亿元,新增债券8900万元,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400余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和雨露计划等扶贫项目。
上半年,安排教育支出406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公租房建设、办学条件改善等。其中义务教育26896万元,占已安排教育经费的66.24%,较去年同期增加11798万元,增长78.14%。主要是调资、绩效、门诊医疗、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增加7836万元,公租房建设、校舍维修等项目建设经费增加396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5.23亿元,其中5.1亿元用于土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二)年中部门预算追加情况
年初人大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351万元,上级补助的专项拨款、专项转移支付已按上级要求正常追加。上半年,县财政在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项目中落实下达部门预算2.6亿元,其中1亿元主要用于人员调资、精准扶贫、公务交通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重点事项。上半年,依据《株洲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安排599万元,用于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三)预备费动支情况
今年共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截至6月份尚未动用。预计后阶段扶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将要动用预备费,到时将及时向县人大报告相关情况。
三、上级对县转移支付情况
1—6月份,上级补助收入9.47亿元,其中,中央、省级指标9亿元,市级指标4724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4.87亿元,专项拨款4.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和三农等民生支出。
四、当前财政运行主要压力
(一)本级财力增长较难。一是“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管理更加规范,加上国家减税政策密集出台,税收增长难度加大。二是“营改增”分成比例调整导致留存本级财力减少。上半年,全县完成税收收入448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42万元,地方收入中税收完成224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98万元,新增税收留成本级财力比例仅为19.6%。三是税源基础薄弱,收入增长不稳定。新能源、装备制造、建安房地产等主导产业税收增长乏力;龙头企业的税收贡献超过70%,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不足;飞地招商、总部经济等仍处于探索阶段,速效税源难以有效突破。
(二)各项支出需求较多。一是民生支出增加,预计全年民生领域的资金将达到16亿元以上。二是人员经费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增资、津补贴提标、门诊医疗补助、公务交通补贴、养老改革、政绩考核提标等人员支出预算新增支出将超过1亿元。三是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智慧渌口等专项支出增支5000万元。
(三)还本付息负担较大。今年开始,我县逐步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2017年,需偿还财政部代理省发行地方债券2017年到期本金2100万元,利息201万元;还需偿还2015—2016年度置换债券利息5807万元。
五、业务及日常工作简况
今年以来,财政在狠抓增收节支、严格预算执行的同时,按照深化财政改革和规范财经管理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综合治税。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成立“国、地、财”对口联系镇级税收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口联系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
二是助推培源发展。积极包装推介企业,共计申报企业项目5个,申报资金1653万元。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企业应急转贷。主动加强同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到位转移支付资金4.77亿元。兑现全县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奖励,安排资金435.2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民生项目和资金,南洲镇横江村成功获得省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共争取一事一议、集中连村、美丽乡村等财政奖补资金1069万元。
三是深化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合理划定国税、地税收入基数,科学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新增安排在职、退休人员1个月工资+津补贴铺底门诊医疗补助;将增发的1个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政策标准计算安排至部门年初预算。根据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任务数,按30%编入年初预算。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剔除确实不再需要的和以前年度的“一次性”专项,全面厘清业务性专项和项目支出的边界,杜绝部门在项目支出中安排运转支出。对超过50万元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管理,切实提升财政项目资金的效益。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积极申报2017年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项目,争取置换限额7.65亿元,扎实组织做好债务填报工作。制订2015—2016年度置换债券还本付息工作方案,收回债务单位应付利息1000万元。上半年,已偿还财政部代理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到期本金2100万元和利息201万元,偿还了2015—2016年置换债券利息2950万元。
五是规范财政管理。出台《株洲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单位费用开支财政审核制度,科学合理设定授权支付额度标准,切实规范部门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梳理内部资金拨付和管理环节,畅通财政办事流程,出台《关于完善财政预算追加安排程序规定》,加快建立审批规范、流程清晰、科学决策的支出预算审批制度。出台《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拨付的通知》,立足三个方面明确七项具体措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转发《株洲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印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实现政府采购277笔13679万元。科学严谨地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评审预算、结算项目102个,审定金额1.84亿元,审减率达到17.7%。
六、负重加压,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是上下齐心狠抓收入组织。进一步发挥组织财政收入的牵头功能,严格落实综合治税责任,密切与国税、地税及相关非税征收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应收尽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资金,积极清理土地出让金欠款,促使相关收入及时有序入库,确保全面完成年初预算任务。
二是统筹调度狠抓支出保障。全面统筹各方面的财政性资金,管好国库阀门,守好预算门槛,盘活沉淀存量,用活债务政策,狠抓财政资金调度,确保各项刚性需求。计划在8月份,再一次梳理财政国库和平台公司、部门单位的历年往来,加大催收力度。计划在9月份,盘整年度支出计划,重点做好债务还本付息、重点工程支付、刚性支出等方面的支出计划表,确保财政国库整体运行良好。
三是多措并举狠抓规范管理。严控支出追加,除特别紧急情况外,6—9月份、12月份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预算。确需追加的支出,在10月和11月集中办理。完善出台相应制度,在全县范围内严控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的增长,重点控制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扎实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重点对13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做好了2017年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四是稳打稳扎狠抓各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发放福利待遇、超标准接待、变相开支三公经费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在年末对各部门未使用的人员经费、一般行政成本类支出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各级各部门专项资金的分配,不再采取将切块资金打包安排至主管部门的方法,而是改为由主管部门拿出使用方案,报政府审批后,财政直接将资金指标分配至使用的部门或镇村。全面梳理重点办账户上的债券置换资金,该回补国库的足额回补国库,通过回补国库,消化历年来国库垫付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增强国库资金实力,夯实国库防风险、兜底线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