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系株洲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设二级单位,单位无下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拆除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拆除违法建设发展规划、年度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规范性文件。
(二)接受国土、规划部门的委托组织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有关法律文书拟定、送达工作。
(三)负责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违法建设联合执法。
(四)制定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对控规区域、重点区域内的日常性控规巡查工作,拟定控违工作方案。
(六)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调度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和各相关单位对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七)接受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收入498.57万元,支出498.57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49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93万元,公用经费169.6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合计42.34万元,比去年减少0.86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出车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1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人员经费328.93万元,公用经费169.64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采购货物5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工具用车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巡查。
7、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深化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为导向,结合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公共效应。单位制定了内部考核办法,确保全县的拆违工作推进到位,保证全县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负增长。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做到收支真实、准确、内容宛整,送审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复进行公开。
(三)提出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四) 以上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曾敬;联系电话,0731—22175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