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县直机关后勤改革。
(二)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县级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和安排。
(四)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后勤工作;参与县级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大院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为了整合办公资源,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我办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进行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
(七)公车管理中心相关工作,包括公车日常调配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底我单位有事业编13个,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员4人、工人5人;有退休人员14人,其中副科级5人。本办共有6辆公务用车,其中应急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二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98.91万元,比上年1148.64万元,减少49.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8.91万元,比上年1148.64万元,减少49.73万元。
二、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9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9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9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5.35%,项目支出270.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4.65%。
四、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98.9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9.73万元,下降4.33%;财政拨款支出1098.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73万元,下降4.33%。
五、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8.91万元,上年决算财政支出为1148.64万元,减少49.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8万元,占14.0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3.74万元,占61.31 %,项目支出270.89万元,占24.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8.91万元,年初财政预算支出为900.15万元,增加198.76万元,由于增加了株洲县机关大院部分改建项目。
六、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98.9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78.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0.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65%,机关服务支出117.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10.6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7%。
七、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5.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29.8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总额为55.86万元,其中本年公务接待费为29.86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为29.87万元,减少0.01万元。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为26万元相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总额为55.86万元,其中本年公务接待费为29.86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性质,保留了6台公务用车,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八、关于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02万元,比2015年减少219.17万元,降低20.93%。由于2015年机关大院宿舍楼进行了修缮改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对招待费、公务用车、办公费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费用审核审批程序,将“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第四部分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喻灿辉;联系电话:15273355356
第五部分名次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直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