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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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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的查出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政法队伍建设和指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

(9)指导下级政法综治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株洲县委政法委员会是正科级行政机关,有三个正科级机构,即610办、稳定办、综治办。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两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621.03万元,比2015年收入460.1万元增加了160.93万元;2016年支出621.03万元,比2015年支出460.1万元增加了160.93万元。

二、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实际全年收入62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03万元。

三、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总支出62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30.16%;商品和服务支出27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4.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57万元,占总支出的25.53% 。

四、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21.0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460.1万元增加了160.93万元;2016年支出621.03万元,比2015年支出460.1万元增加了160.93万元。

五、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支出621.03万元,比2015年支出460.1万元增加了160.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62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30.16%;商品和服务支出27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4.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57万元,占总支出的25.5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621.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8.02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0.3万元,增长60%,主要是工资提标,增加绩效考核奖励、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3.91万元,增长306%,主要是增加涉法涉诉救助款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8.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5.05万元,增长1685%,主要是增加驻京机构的租赁费、平安建设支出等。

六、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98%;商品和服务支出6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9%。

七、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万元减少1.6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万元,比预算数较少1.29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4.6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31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出国费用为0,与预算数一致。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万元,比2015年增加0.01万元,用车稍微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69万元,比2015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接待稍微有所增加;公务出国费用为0,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无新购置车辆情况;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872人次。

八、关于政法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07万元,比2015 年增加202.95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新增奖励金科目;年度内新增了驻京机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无需要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田靖茗 ;联系电话,27629718

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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