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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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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林业局2016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概况

第二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的发展目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开展科技兴林,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技术革新。

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政策。

组织、指导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指导县森林公安、林业检察、林业审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案件。

管理和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株洲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股室站9个,下设4个二级机构:森林公安局、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株洲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其中:株洲县森林公安局独立向财政报送部门决算年报,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株洲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三个二级机构独立向财政报送国有企业决算年报。

(2) 人员情况:

县林业局本级9个机构年末在编在职人员61人(年初预算67人,本年调出6人,调入2人,本年退休2人)年平均在职在编人员63人,临聘人员5人(本报表填报其他人员),林业局4个二级机构年末在编在职人员53人(本报表不填报),其中:县林科所在职7人,凤凰山林场在职24人,军山林场在职12人,森林公安10人;林业局系统有离休人员1人(林业局本级1人);林业局系统有退休人员84人,其中:林业局本级退休人元24人、县林科所退休12人、凤凰山林场退休29人、军山林场退休15人、森林公安4人(单独填报),本报表填报退休人员80人;县林业局遗补人员14人(含凤凰山林场3人,军山1人)。

第二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株洲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3858.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万元),事业收入160.46万元2016年度林业局本年收入总额4019.35万元。2016年度株洲县林业局本年支出决算数40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27.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03万元),项目支出3032.55万元。2016年收支决算超支24.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32万元。

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是因为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未纳入财政预算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是因为文明先进单位半个月工资奖励等补贴均为未纳入财政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因为林业调查、林业生产等交通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相应增加。

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减变动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人员调资增加(其中:本年度追加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调资清算调资经费支出37万元)及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拨款由单位缴社保局等原因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政绩考核奖励增加等原因引起,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是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会议等费用减少及森林公安从林业局预算中分离出去等;项目支出是上级项目资金跨年度拨入及项目调整等原因引起。

二、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初预算人员67人,财政预算安排林业局基本经费5985600元,比上年增加951860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奖金比上年安排增加827098元(因2016年度按调标后工资安排),养老保险费安排增加701700元,(上年财政未安排),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安排减少745680元(2016年3月-12月离退人员津补贴直接安排到社保局),住房公积金及遗属生活费安排比上年增加96913元(因增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0000元(2016年年初预算未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8171元(上年含森林公安1-3月公用经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50000元。2016年度年初实际基本支出预算5785600元

2、年度预算调整情况

(一)、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经费:2016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减少2016年度人员基本工资经费117006元(因2016年度林业局调出6人,调入2人),财政预安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调资清算人员工资367844元、2015年1月-2016年6月林业局本级乡镇工作部贴51560元、2015年度政绩考核奖励714334元,比上年增加404299元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30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0元;追加入驻单位公用经费60000元,与上年持平;县级追加凤凰山福冲村村级运转经费30000元,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累计基本支出拨款7122332元比上年增加813384元,增长13%。

(二)、财政非税及上级拨款安排的基本经费:2016年度财政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1341070.90元

(三)、项目经费:

2016年累计财政预算拨款及政府基金拨款安排项目资金30325491.96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8588894.86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8499149.06元,比上年减少10010254.64元,减少20.6%,其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跨年度拨入,上年度林业项目资金较多是前年度结转下来的。

三、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株洲县支出决算数40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11.13元(工资福利支出527.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03万元),项目支出3032.55万元。

四、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株洲县财政下达林业局预算支出3858.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5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6.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15.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32.5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

2016年

2016年比2015年增减差异(+-)

一、收入项目

4849.91

3858.89

-991.02

1、财政拨款

4849.91

3858.89

-991.02

二、支出项目

4849.91

3858.89

-991.02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21.65

515.80

94.15

2、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02

140.11

-42.91

3、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84

170.43

-134.41

基本支出-合计

909.51

826.34

-83.17

1、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00

2.00

2.00

2、项目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0.00

3.00

3.00

3、项目支出-计划生育服务

0.00

5.00

5.00

4、项目支出-一退耕现金

669.47

320.71

-348.76

5、项目支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90.00

90.00

00.00

5、项目支出-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8.00


-8.00

6、项目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7.00

3.00

3.00

7、项目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0.00

4.00

4.00

8、项目支出-其他农业支出

20.00

102.00

82.00

9、项目支出-森林培育

687.19

1291.05

603.86

10、项目支出-林业科技推广

215.00

5.00

-210.00

11、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953.32

671.54

-281.78

12、项目支出-林区公共支出

13.70


-13.70

13、项目支出-林业用成品油补贴

256.45


-256.45

14、项目支出-其他林业支出

346.98

417.51

70.53

15、项目支出-农田水利

4.00


-4.00

16、项目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0.00


-30.00

17、项目支出-对村委会补助

4.00


-4.00

18、项目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510.00


-510

19、项目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等支出

15.00


-15

20、项目支出-林业防灾减灾

87.79

36.40

-51.39

21、项目支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0.00

20.00

20.00

22、项目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2.50

57.34

44.84

23、项目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

0.00

4.00

4.00

项目支出-合计

3940.40

3032.55

-907.85

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减变动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人员调资增加(其中:本年度追加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调资清算调资经费支出37万元)及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拨款由单位缴社保局等原因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政绩考核奖励增加及退休职工生活费由社保发放等原因引起,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是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会议等费用减少及森林公安从林业局预算中分离出去等;项目支出是上级项目资金跨年度拨入及项目调整等原因引起。

五、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株洲县财政下达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385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6.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15.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28.55万元。

六、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

2016年

2016年比2015年增减差异(+-)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21.65

515.80

94.15

2、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02

140.11

-42.91

3、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84

170.43

-134.41

基本支出-合计

909.51

826.34

-83.17

 

七、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200元,支出决算为59700元,完成预算的99.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9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00元,完成预算的98.34%。

2016年度株洲县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1853元,下降68.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853元,下降77.4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株洲县林业局按照上级部门及纪委等相关要求压缩支出,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县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总支出5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占50.25%;公务接待费支出29700元,占49.75%。具体情况如下:

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株洲县林业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②公务接待费支出29700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700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等本职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接待982人次。

八、关于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株洲县财政下达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万元,安排项目支出4万元,用于凤凰山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350.15元,与上年3048428元对比减少1344077.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林业局严格控制支出及2016年度森林公安从林业局预算中分离,单独财政预算。林业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林业管理执法等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基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生产服务用车3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林业项目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株洲县每年的林业惠农补贴、林业发展专项经费、林业扶贫等专项资金都要接受省级和市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林业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县林业局计财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丁慧,联系电话0731-2762775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株洲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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