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机关股室9个,4个交警中队,现有民警56名,职工7名,其中男警46名,女民警10名,现有党员52名,非党员11个,大专以上文化61人,其中本科以上36人。大队成立于一九八七年五月,前身是“株洲县交通监理站”,成立时名为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为副科级机构,于一九九一年更名为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九九七年升为正科级机构,办公地址现位于株洲县渌口镇王家洲村伏波大道。
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管理全县的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3、负责全县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公路上刑事治安案件的接警及先期处置,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做好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
5、负责全县车辆的上户、过户、转籍、改装、改型、报废。
6、负责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培训,摩托车和农用四轮车驾驶员颁发驾驶证前的考核和驾驶证发放,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
7、负责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和督促车属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有关道路交通的警卫、保卫工作。
10、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随着我县机车动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已达29000余台,摩托车保有量已达85000余台,目前仍以每年接近上万台的速度在增加,交通事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机动车动态管理已成为交通管理一大课题。城区面积扩大,县城道路不断增加,交通管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县内公路网络也迅速发展,路网不断完善,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千余公里,人民群众出行要求更加便捷。加之,我队警力严重不足,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严重滞后。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我大队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新办公大楼建设交通监管指挥中心。用先进的思路、科技的手段来系统管理、指挥我县交通。
我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是在我队原有监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的扩充,对原有系统已经淘汰部分进行更新,以更加适应新形式下新的交通管理要求。该项目属平安城市、数字渌湘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于2015年由县政府立项,项目设计分两期完成建设任务,一期立项366万,二期建设项目4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系统平台硬件、系统平台软件、前端设施建设及系统原有资源整合;系统平台硬件建设包括:智能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包含拼接大屏、指挥坐席及电脑;监控机房及机房设备,网络支撑系统建设;系统管理平台软件建设。平台软件是通过应用计算机、电子、通信等新技术,将交通流采集、视频监控、交通信号控制、智能交通诱导、数据管理与应用等系统有机地融为一个整体,建立具备完善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发布、决策管理和组织协调指挥的现代交通管理体系。通过实时检测采集、处理交通数据信息,优化交通信号,及时发布诱导信息,来协调城市交通流、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管理交通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提高交警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平台的建立,将有效解决公安交通警察警力不足、信息处理能力不强的问题,集中展现交通综合信息和处理能力的专用业务平台,包含用户管理、设备资产管理、视频图片数据管理、警用PGIS地理系统、灯控信号管理系统、缉查布控管理及交通诱导等主要建设内容。投标方须详细描述所投系统管理平台软件的功能、技术架构、特点,并提供具体的产品功能截图;前端设施建设及系统原有资源整合。包括新增县城主要路口或路段建设15个交通监控点;在南洲大道三望冲路段建设一处双向六车道的治安卡口;将县城漉浦大道与梅苑路交叉丁字路口及南江路与津口路交叉十字路口电子警察升级换代;同时融合原有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原有25个监控点位(为130万像素海康网络球机)、15个路口电子警察及5个公路治安卡口数据。对公安建好的54个监控点及公安建设的2个治安卡口数据共享接入。建成后的系统监控能覆盖县城主要路口和街道并在乡镇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路段适当布点,治安卡口能覆盖省级公路和跨县主要道路布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
专项资金由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按进度安排,已安排预算资金2434908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支出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经政府招投标采购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共使用资金2434908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所有项目资金全部采用财政直接付款方式支付,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所有工程类项目按照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经政府招投标采购后按工程进度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2015年12月智能交通二期项目立项,金额为410万元;2016年3月招投标,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405.82万元中标;2016年4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总价405.82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日付合同金额的30%,于2016年6月通过财政直接支付121.74万元;2017年1月,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121.74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对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招标认定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建成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是相当好的。首先从社会效益来看,进一步促进了全县交通环境的改善,缓解了道路交通管理压力,加强了县城交通秩序的有效监控,对县城主要街道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起到了有效抑制作用,特别是违法停车、闯红灯等现象大幅减小;对县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侦破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高了交警工作快速反应、快速处警能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逃逸事故的破案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为公安治安案件的破获也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为老百姓找寻失物、遗落物等方面都发挥了出色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其次从经济效益来看,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由建成前的四五万台次增加了百分之六七十,达到了六七万台次。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提高了对县域交通的组织管控能力,每年为县财政贡献非税收入800万元,且逐年增长。
该项目建设我单位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严把建设中的产品质量关,所有产品严格按照招投标要求的型号、数量进行控制,所有产品必须是有效、合格产品,主要产品同五年质保。该项目按照招标及合同要求施工、组织、验收各个环节全程由项目监理公司与我单位施工人员一道严格把关,做到了施工现场有人监督、货物到场有人签收、核对。
项目建成后,我单位从系统使用到人员技术培训进行了一系列的保证运转日常活动,目前系统运行平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专项项目资金从立项申报,到预算批复,到项目执行,都按照财政要求有项目必有依据,从交通管理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着缓解道路交通管理压力、提高管理交通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着手。通过财政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更加便捷高效的改善、缓解道路交通管理压力。
根据智能交通二期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期限为五年,故专项资金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因电子设备更新速度较快,易损耗,建议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运行成本(电费和光纤租用费)、维护成本(维修和设备更换)。
株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