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对外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名义履行职责,是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办内设3个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室,负责审查、修改、组织起草、清理县政府(办)文件,承担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工作;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县政府合同审查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合同备案工作,办理行政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管理,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裁决的权属纠纷进行审查把关,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行政综合和复议应诉工作室,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本办综合协调和行政内勤工作。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8张。(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27.14万元, 2016年总支出127.14万元。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48.9%
二、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27.14万元,无其他收入。
三、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127.14万元,工资福利性支出57.31万元,占比45.1%;商品和服务支出60.58万元,占比4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5万元,占比7.3%;基本建设支出0,占比0%;其他资产性支出0万元,占比0%。
四、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7.14万元,比2015年收支增加41.8万元,增加48.9%。
五、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7.14万元,比2015年增加41.8万元。
1、基本支出127.14万元,占比100%;比2015年增加41.8万元,增加48.9%,。
2、项目支出0万元, 占比0%。
六、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127.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31万元,占比4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5万元,占比7.3%;商品和服务支出60.58万元,占比47.6%。其他资本支出0万元.
七、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18万元。其中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18万元增加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2万元;比2015年减少5.12万元。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5年减少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6.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1.08万元;公务出国费用为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县市区交流考察;截止年底,我单位公务车辆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8次,接待人数353人。
八、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4万元,比2015年85.34增加41.8万元,增加48.9%。主要原因是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已按要求申报了2016年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估的有关资料。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唐鑫;联系电话,27276721。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