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根据株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县编委发【2006】2号文件),本单位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合作医疗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合作医疗报销经费,承办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审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实施监管。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新农合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现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审核股、稽查股、信息股。
在职人员14个,退休人员0个。
三、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20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3.6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3.60万元,无其它收入。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3.60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5.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2万元(接待批次170次,接待人数17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2016年度较上年度减少9.0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压缩公务接待费用,且较上年减少一台公务用车(省厅统一配置的上缴县纪委)。
4、年度部门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人员经费137.35万元;其中:1、人员基本工资44.95万元,2、人员津贴补贴38.4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它10.80万。
2016年机关公用经费66.25万元;其中:1、办公费用36.41万元,2、印刷费4.96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6.49万元,4、招待费8.52万元,3、其它公用经费9.87万元。
201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58.07万元
5、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6、本单位为株洲县卫计局的下属的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无下属二级机构。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是三个方面的有关工作,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三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六、联系方式:0731-27699260、27276857、27560853;联系人:原县农合办,陈亿。
七、名词解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附件:2016年度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