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科技项目立项 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农机新产品 新机具的实验 示范 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五)组织各类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县农机局共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管理股
(三)项目办
县农机局领导和管理的二级机构有:。株洲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株洲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株洲县农机推广服务站
第二部分 株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我单位总收入108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9.63万元。总支出1089.63万元。 二、关于株洲县农机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财政拨款收入108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9.63万元。
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94.8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71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427.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95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0.95万元合计支出1089.6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394.88万元;②其他农业支出694.75万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财政预算只安排基本的人员工资津贴及有限的公用经费,但每个部门都有其特殊性,各类有文件规定的资金及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必须要发。但财政没有预算。又比如接待,我们单位业务部门多,项目多,检查验收也多,公务接待预算远远不够,以致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有较大偏差。
(2)差异原因分析:预算不足额,基层单位情况太复杂,专项检查太多,导致支出明细与预算明细不对等。
2.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合计10.4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2016年预决算数额基本持平。
三、关于株洲县农机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收支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88万元,比2015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 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刘兵 ;联系电话,27618133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用于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十三、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用品费等。
十四、奖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十五、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八、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九、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一、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二、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二十三、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四、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二十五、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六、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七、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二十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二十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三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