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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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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复议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5.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管理全县图书馆(室)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纪念馆(故居)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7.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的有关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体系,归口审批或批报经营出入境、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或其他旅游经营单位。

10.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由原旅游局、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三个正科级单位合并成一个新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旅游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二级机构7个(2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二级机构,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文物局,其中文物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股级全额拨款二级机构,即图书馆、文化馆、体校、杨得志故居管理所;1个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即电影公司),局机关股室5个(办公室、体育股、文化股、广电股、旅游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决算数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1779.96万元。

(二)支出决算177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5年度收入决算原旅游局187.84万元,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00.04万元,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950.11万元,三个单位合计收入决算1237.99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比2015年度增加541.97万元。

2015年度支出决算原旅游局187.84万元,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00.04万元,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950.11万元,三个单位合计支出决算1237.99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比2015年度增加541.97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177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75万元,事业收入63.1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716.83万元,占96%;

事业收入63.13万元,占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1779.96万元。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445.34万元,占25%;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95.8万元,占4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82万元,占6%;

4、业务性专项项目支出436万元,占2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均为171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6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247.75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均为115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04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107.36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较2015年均增加49%。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69.08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85万元,比上年增加4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人员经费526.08万元,占36%。

2、公用经费943万元,占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276.51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46.76万元,原因是追加电影公司养老保险、工资补差以及2015年绩效奖励等。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09万元,支出决算增加658.91万元,原因是中央省市县各级下达公共文化创建经费、免费开放、农村电影放映经费以及村村响户户通和图书馆设备购置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3.41万元,支出决算增加59.41万元,原因是省下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等。

业务性专项项目支出91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48万元,原因是中央省下达的农村文化资金以及省市乡村旅游发展资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423.27万元,占29%;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04万元,占4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82万元,占7%;

4、业务性专项项目支出239万元,占16%。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8.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合计1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运行维护费9万元,此预算仅指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016年度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年中追加的预算以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合计40.77万元,其中接待费26.02万元,分别为旅游局4.15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5.5万元、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1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分别为旅游局4.55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7.2万元、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比2015年减少6%,其中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8%。减少原因为机构合并,整合资源,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由于两馆评估定级、村村响户户通省市验收督查、公共文化创建省市县督查、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升级、群众文体活动的开展等等系列工作接待量较重,共计接待批次150次,接待人次80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均为247.75万元: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11.87万元;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235.8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万元,2015年度三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分别为旅游局101.04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39.59万元、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386.02万元,合计526.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15年增加220.18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户户通村村响和图书馆的专用材料以及安装劳务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181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1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06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6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由于公车改革,12月31日前上缴两台公务用车,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仅保留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其他上级配套资金都按文件要求使用。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唐利丹;联系电话27689796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文体广新和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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