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2016年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8月份开展了对扶持公共就业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两个方面的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株洲县有1家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株洲县人力资源市场,8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10个社区,其中9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共有人口34万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市下发的任务目标及县委政府下达的任务,2016年就业资金绩效目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8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人;消除零就业家庭达到100%。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6年收省级拨付和县级财政配套就业专项资金2435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2016年可用就业专项资金共计2640.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年拨付就业资金2269.1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495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98.8万元,社保补贴507.2万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39.3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67.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7.1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2.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89.9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48.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1.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部资金均由县财政专户管理,使用时由县人社局业务股室(包括城乡就业股、创业指导中心)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补贴项目分别把关,拨付程序采取“四级”审核方式: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复核,局长签字同意,送交财政审批方可予以拨付。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6年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5%,完全控制在3.5%以下;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07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14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2人;消除零就业家庭3户,100%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15人;为338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了小额贷款;培训补贴享受人数1809人;社保补贴享受人数765人;为675人发放了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数1551人;为3个单位安置的141名毕业的大学生发放了见习补贴。另外完成了龙潭镇、龙船镇2个劳动保障服务站示范性平台的升级验收。各项工作指标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16年度全县安排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和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坚持培育和发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事业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市场改革和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项目评价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是管理、使用好扶持公共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根本前提。
近几年中央对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下拨大量的就业专项资金,为管理和使用好这笔资金,我县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严格遵守拨付流程,由各经办机构(就业、社保、医保、职介、培训)提出方案,人社局主管领导会审,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单位一把手批准,最后由常务副县长一支笔审批拨付,中间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通过层层把关,杜绝办事人员的个人随意性、“人情”拨付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各项制度的建立,是确保扶持公共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保证。通过几年来的就业专项资金运作,我县形成了一套专门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办法,并形成制度化。包括预算制度、拨付公示制度、资金使用结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在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中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使经办人员操作起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切实将扶持公共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首先我县特别注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在资金拨付上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化。年初对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下达目标任务,督促建立各项台账,并经常下基层检查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对硬件设施建设比较完善、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乡镇、社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只拿钱不做事的乡镇和社区予以批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就业形式依然非常严峻。“4050”人员受年龄、技能、就业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就业能力较弱,扶持再就业的任务很重。此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的就业问题也日益艰巨。
2、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有限,造成扶持公共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大,制约了我县就业、创业工作发展。
3、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应加大培训力度,从技术予以扶持,真正达到就业扶贫的目的。
株洲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