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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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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5]494号)的安排,省财政2016年度下拨株洲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搬迁避让补助预拨资金88万元。根据该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株洲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县政府以株县政函[2016]24号报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审批。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审查后,以株国土资函[2017]19号文批准。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

因资金有限,本次治理项目只安排了龙潭镇砖桥村和朱亭镇黄洲村两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

龙潭镇砖桥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位于龙潭镇砖桥村新丰组,该处不稳定斜坡威胁坡下住户、过往车辆行人及排洪渠安全,受威胁人口约100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00万元。朱亭镇黄洲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位于朱亭镇黄洲村月形组,该处不稳定斜坡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受威胁人口约50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两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治理计划安排总费用1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3万元,包括勘查、设计、治理工程及工程监理、检测监测等。项目由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承担勘查设计,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16队负责监理,湖南煤田实业公司承担治理工程。

两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治理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面完工,完成的主要工程有挡土墙、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坡面绿化等。工程完工后彻底消除了该两处地质灾害危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安排资金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万元,主要用于龙潭镇新华村、龙门镇永丰村等11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程。

(三)群测群防及能力建设

群测群防及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共安排资金11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2016年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地质灾害巡排查共42次,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28次,开展应急调查4次,监测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举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4次,开展应急演练2次。

(四)搬迁避让

搬迁避让省财政预拨资金88万元,2017年度已实施搬迁避让2户,支出资金7万元,剩余资金用于下年度搬迁避让实施。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项目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按计划全部落实到位,到位资金26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使用。其中应急处置资金已全部支出,用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除险。两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的勘查设计费用已经支付;治理工程按施工合同已支付第一笔工程款项,余款在办理完工程决算后,一次性付清,预计不会超出资金计划。非工程类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和群测群防补助。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我县制定了《株洲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严格按《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8号)、《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97号)和《株洲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了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前期工作

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和治理工程严格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依法确定承担单位,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保证了地质灾害防治对专业队伍资质和能力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管理

制定了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委托施工监理、县国土资源局指定专人全程管理等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天做好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日志,质量检查组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变更施工设计,需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查,如确有必要,则严格按变更设计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审查审批。

四、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株洲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按计划已全部完成,共投入财政资金200多万元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通过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及时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员215人,保护财产约1710万元。部分应急处置工程恢复了被滑坡或泥石流冲毁的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了保护耕地、保持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的目的。非项目管理类资金使用通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直接参训人员达到了1000余人,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了防灾能力。通过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成功避险近300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属防灾抢险工程,需抢时间、赶季节,建议简化相关程序,缩短审查时间。

(二)株洲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压力大。建议县财政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凡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的财政资金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专帐管理,一个口子支出。

(三)应急处置资金单笔支出金额较小,但点多面广,监督和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今后应加强和规范应急处置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

(四)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少,选择监理单位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地质灾害工程监理资质培训和考核,增加监理资质。

                                    株洲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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