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质监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监管;依法对市场经营秩序、交易行为、广告、商标实施监管;负责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基本运行的经费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9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4.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94.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62.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03.3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16.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改革后业务性工作增多,业务性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多。
本年度因经费不足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8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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