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质监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监管;依法对市场经营秩序、交易行为、广告、商标实施监管;负责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人教股、法规股、药械股、认证认可标计股、质量监管股、食安股、特设股、市场规范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管股、知识产权股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综合执法大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及4个股级行政派出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基本运行的经费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8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5.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48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22.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051.32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3.4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76万元;(4)业务性专项162万元,具体是:
食品快检室运行经费15万元;
食品药品监管(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0万元;
计量器具检定经费5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安全培训、有奖举报8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10万元;
药品两网经费5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专项整治15万元;
执法办案行动经费35万元;
一个检测所、四个基层所运行经费45万;
标准化专项经费8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创建6万元。
比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具体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食品、药品、重要产品抽检经费38万元;质量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
1485.5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基本调高,人员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45.4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本年度因经费不足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8860.38平方米;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53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预算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原因无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财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九: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表二十:单位人员情况表
表二十一:2018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二十二: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表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五:2018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