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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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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本辖区内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土地的措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审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四)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城乡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五)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本辖区内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六)贯彻实施地政地籍管理办法,负责本辖区内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及地籍测绘等工作。

(七)拟订本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县性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八)组织本辖区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初审,按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初审;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根据授权依法审批对外合作地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源汇编;依法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参与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资格,参与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认定;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一)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行业管理;管理测绘任务登记;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来组织、个人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本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管理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辖区内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及维护工作。

(十二)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好上级财政及本辖区内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解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不动产的权籍管理,负责本辖区内不动产权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涉及不动产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平台应用终端;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及地籍测绘等工作。

(十四)抓好国土资源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根据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2018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0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9.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所以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09.09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75.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1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总计669.13万元: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226.66万元、津贴补贴153.97万元、奖金9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9万元、住房公积金47.94万元、医疗费31.72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98.79万元:明细科目有办公费3.25,印刷费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17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福利费11.42万元;其他交通费14.96万元;其他2.8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7.17万元:生活补助1.47万元、医疗费补助5.7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机关服务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50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5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5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41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53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209.09万元,比上年增加7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的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98.7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年初政府采购预算380万元。其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支出100万元;土地储备及供应计划编制10万元; 土地变更及数据分幅20万元;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及更新30万元;宣传费20万元; 数据中心建设及机房扩容升级改造30万元;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电子政务维护15万元,城镇地理使用税地理信息系统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665平方米;车辆8辆,用于国土所执法4辆,交公车办4辆账务未核销;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0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09万元,项目支出434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3.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3.1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92.57万元减少45.4万元,下降49.04%,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0.09万元,下降17.6%;原因是严格了接待费支出管理,规范了报销程序运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8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8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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