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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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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管理和交通运输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开发、利用和管理城区公共客运资源;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所辖县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审批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参与对公路两侧新建村镇、开发区等规划管理;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全县公路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公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安全法规股、农村公路股、运输综合股、交通基建股;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直属单位,即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自行公开预算情况。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局机关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5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63.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5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7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3.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万元,资本性支出14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17.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17.5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00.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原因是项目未明确。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两,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委7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84万元,项目支出253.7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74万元;培训费2.5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1.62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18万元,原因是严格了支出管理,规范了报销程序运行。

          交通局2018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

     表十: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九: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表二十:单位人员情况表

     表二十一:2018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二十二: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表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五:2018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8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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