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团体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二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1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2.27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116.1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2.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18万元,占比94.84%;其他收入6万元,占比5.16%。
三、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8万元。
四、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1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8.2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1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8.27万元。
五、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1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8.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比0.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81万元,占比9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占比3.89%;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比2.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
六、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86万元,占比43.44%;公用经费支出62.32万元,占比56.56%。
七、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2.24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县等文件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减少3.69万元,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500人。
八、关于株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2万元,比2016年减少27.87万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就专项资金进行了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彭越;联系电话:15886381066。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