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统计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属于政府工作部门,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职能主要是:完成国家规定的统计调查报表任务主要有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国民经济核算(GDP)10个统计专业统计调查报表任务;完成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居民住民记账调查任务、县域内社会管理综治等有关民意调查任务;完成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粮食监测、畜禽监测、1%人口抽样、妇幼两纲监测、小康监测统计调查任务;按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2016年至2018年的三年间,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各类政绩考核,实事评价考核等各类统计、评价、监测任务;做好入户登记,宣传发动,普查员选聘,业务培训,摸底试点,数据审核、数据处理上报摸底工作 ;完成县人民政府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统计局属县一级预算单位,领导和管理株洲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株洲县普查中心、株洲县电子计算站,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核算股、工业能源股等四个股室。经组织、人事、编委核定局在职编制24名,其中行政10人,含工勤1人;全额事业14人,含参公事业9人、其他事业5人。2017年实际年末在职人员20人,经批准临聘3人,2017年7月经县批准公开招聘乡镇统计协理员14人,行政遗属1人。另由社保统发工资的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中分职级情况是: 3名正科,11名副科,5名科员,1名机关工勤。
第二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62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9万元,增长4.05%;总支出62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2万元,增长3.23%。年末结转和结余4.97万元
二、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628.47万元中,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587.39 万元,占总收入93.46%;财政专户拨款收入41.08万元,占总收入的6.54%。
三、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623.50万元中预算内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78万元,占总支出的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万元,占总支出的2.87%,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占总支出的1.72%,其他支出36.11万元,占总支出的5.79 %。
四、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587.39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减少2.75 %。
五、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87.39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87.39万元中基本支出337.98 万元,占57.54%;项目支出249.41万元,占42.4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净减少1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6.4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75.08万元所致。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内人员异动(调进1人,县人社部门统一招聘乡镇统计协理员14人)、职务职级并行、工资调档晋级、津补贴调整、政绩考核等导致工资、津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专项业务经费减少主要是年度内存在未完或跨年度使用项目(乡镇统计考核、产粮大县调查、农普、样本轮换等),财政统一年末收回预算指标与额度,结转至下年度使用所致。
六、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3元,分别占基本支出65.82 %、26.10%、8.08%;
七、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总支出为6.98万元,较上年度实际支出减少0.04万元。具体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预算及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及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年度预算7.02万元,年度决算为6.98 万元,较年度预算节约0.04万元,较上年同期节约经费0.1万元。年度内接待135批次1390人,实现了公务接待“双降”目标。节约经费主要用于弥补机关其他运转经费的不足。
八、关于株洲县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基金预算收支为0(与上年同),因年度内财政预算未安排与此相关的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6.45万元,增长111.18%。主要原因是:省、市统计部门及本级考核、迎检所需的费用,征拆、扶贫等重点及中心工作任务,一般性统计业务调查等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9万元。主要是年度内新招聘乡镇统计协理员购置及局机关办公用的计算机更新,省综治民调等专项工作按程序办理的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局车辆数为0(因我县2017年初车改制度以来,按规定本单位不能配备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预算及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产粮大县资金中的粮食抽样调查实行了专项绩效评价,按照财政、审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费用支出,做到了收支平衡,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及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目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罗青芝 ;联系电话:2728006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