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6、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斗争。
7、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同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9、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反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均为副科级。下设一个二级机构为株洲县预防腐败警示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1065.30万元,比上年增加87.77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065.30万元。
(二)支出:1065.30万元,比上年增加87.77万元。
二、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收入62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3万元。占总收入的58.2%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收入262.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27万元。占总收入的24.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133.44万元,比上年减少5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2.5%
4.项目收入49.46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占总收入的4.6%
三、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62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44万元,比上年减少5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2.5%
4.项目支出49.46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占总支出入的4.6%
四、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065.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65.30万元。比上年增加87.77万元。
五、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065.30万元,比上年增加87.77万元。(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2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44万元,比上年减少5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2.5%
4.项目支出49.46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占总支出入的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5.3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63.6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20.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4.57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政绩考核奖金。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23万元。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成立了县委巡察办。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4万元。原因是增加门诊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调整。
4.项目支出49.4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3.40万元。原因为项目减少。
六、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62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8万元,比上年减少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44万元,比上年减少5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2.5%
七、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全年公务接待批次(批)为38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00人。比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标准下降。较2016年度减少,减少的原因为接待批次减少,接待标准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车改革保留3台公务车辆),因公出境批次和组团人数0次。全年公务接待批次(批)为38批,公务接待人次为100人。比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标准下降。较2016年度减少,减少的原因为接待批次减少,接待标准下降。
八、关于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84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18 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工资调整、职级并行、2017年度绩效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无需要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梁丹,联系电话0731-27626473 。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