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9-02
字体:

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文件、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三)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和监管“菜篮子”工程。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指导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八)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指导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

(九) 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 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 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含株洲县农业局所有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18728.52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13777.99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18728.52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3777.99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收入支出减少495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现代农业优质稻等上级专项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1377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0.14万元,占总收入的98.05%;其他收入267.85万元,占总收入的1.95%。

三、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13777.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3550.94万元,占总支出的9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占比1.65%;基本支出16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1.97%,项目支出12127.59,占总支出的88.03%。

四、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3510.14万元,支出决算数13510.1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8210.45,支出决算数18210.45万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较2016年减少470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现代农业优质稻等上级专项较上年减少。

五、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3456.1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3283.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173.05万元,占总支出的0.7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345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27%,项目支出12073.59,占总支出的89.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3456.1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328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173.06万元;年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农林水支出1065.9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上级专项拨款增加。

六、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138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

    七、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务接待4.32万元。行政运行决算中接待支出为4.32万元,为完成特定任务发生接待支出39.31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共43.63万元; 2017年我县已执行公车改革,我局保留一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财政无预算,2017年公务用车决算支出6.7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50.4万元。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株洲县农业局上级专项多,特别是近几年启动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来,各类检查、验收、督查,招商引资、项目考察以及行业间的交流学习等较为频繁。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和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株洲县农业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2批,接待人数2314人。

八、关于株洲县农业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万,支出5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 万元,比2016年减少7.69万元,降低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3.3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0.7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顺利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时如实上报。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7.6万元。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县农业局计财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郭美容;联系电话:27627119.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7年度株洲县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