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对外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名义履行职责,是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办内设3个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室,负责审查、修改、组织起草、清理县政府(办)文件,承担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工作;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县政府合同审查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合同备案工作,办理行政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管理,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裁决的权属纠纷进行审查把关,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行政综合和复议应诉工作室,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本办综合协调和行政内勤工作。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8张。(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34.38万元,收入总计与上年决算数增加7.24万元,增加5.69%,主要是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 2017年总支出134.38万元,支出总计与上年决算数增加7.24万元,增加5.69%,主要是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
二、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3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7万元,占比94.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占比3.1%;住房保障支出2.74万元,占比2.04%。
三、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13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7万元,占比94.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占比3.1%;住房保障支出2.74万元,占比2.04%。
四、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34.38万元,比2016年收支增加7.24万元,增加5.69%,主要是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
五、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4.3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0%,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4万元,增加5.69%,原因是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总支出13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7万元,占总支出的94.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占总支出的3.1%;住房保障支出2.74万元,占总支出的2.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83.0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34.38,增加51.3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增加了51.72万元,主要是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六、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13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53.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21万元),占比39.59%;公用经费合计81.1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比60.41%。
七、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万元,原因是主要是接待其他县市区交流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0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接待人员84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数0人。
八、关于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2万元,与年初预算增加51.72万,增加175.9%,原因是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比2016年增加20.60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开展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支,促进了我区法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唐鑫;联系电话,2761039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