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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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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一)办公室:1、牵头负责常委会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调服务工作;2、负责协调人大机关各委办的有关工作;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综合信息、文件会刊、会议纪要的起草、编印、发放、归档等工作;4、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信访工作。5、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查落实;6、加强与市人大办、研究室和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各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系;7、协调做好党建、工会、妇女、青年、老年、综治维稳等工作。(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经信局、交通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安排使用情况,写出审查报告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汇报;(三)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教育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和旅游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四)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1、负责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好需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3、负责做好涉法、涉诉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督促落实;4、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及组织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人民法院庭审案件活动;5、负责组织全县“公正司法渌湘行”活动。(五)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并负责组织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2、负责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县人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搜集、整理、归类、交办、督办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办理代表来信来访。(六)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七)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1、负责与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渌湘环保世纪行”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是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专门委员会机构三个分别为: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机构四个分别为: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临聘人员1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739.74万元,比2016年收入620.67万元,增加了119.07万元;2017年支出739.74万元,比2016年支出620.67万元,增加了119.07万元。

二、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全年收入73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74万元。

三、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本单位支出73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6万元支出的96.59%;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30.16万元,占支出的58.15%;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3万元,占支出的2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7万元,占支出的14.2%。项目支出25.19万元,占总支出的3.41%。

四、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9.74万元,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0.67万元,增加了119.0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9.74万元,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0.67万元,增加了119.07万元。

五、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74万元,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67万元,增加了119.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度本单位支出73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6万元支出的96.59%;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30.16万元,占支出的58.15%;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3万元,占支出的2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7万元,占支出的14.2%。项目支出25.19万元,占总支出的3.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财政拨款支出739.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1.73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1.09万元,增长54.14%,主要是增加津贴,绩效考核奖励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43万元,增长18.54%,主要是增加离休人员费及医疗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85万元,增长11.75%,主要是因为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4.63万元,减少了49.44%,主要是代表活动经费等。

五、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本单位支出73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6万元支出的96.59%;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30.16万元,占支出的58.15%;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3万元,占支出的2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7万元,占支出的14.2%。 

六、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98万元减少0.07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1.9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07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出国费用为0,与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公务用车,无新购置车辆情况;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0人次。

八、关于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33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85万元,增长11.75%,主要是因为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无需要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谢丹   联系电话,2761842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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