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县【2011】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维护县域范围内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正常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拆违大队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拆违控违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属县一级预算单位。县有股室7个,在职人员20个人,临聘人员55人,没有离、退休人员。下设1个副科级,23个全额拨款人员。
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拆违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收入655.32万元,支出655.32万元,较2016年收入和支出分别都增加154.75万元,增幅为31%,。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收入全为财政拔款收入655.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65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82.4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3%,项目支出为172.8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6.3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67%;城乡社区支出623.3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5.12%;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拔款收支决算情况:收入655.32万元,支出655.32万元,较2016年收入增加156.75万元,支出增加156.75万元,收入和支出增幅都为31%。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拔款支出金额655.32万元,2016年财政拔款支出为498.57万元。2017与2016年相比,财政拔款支出增加156.75万元,增幅为3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拔款支出金额65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4万元,项目支出为172.88万元。上年财政拔款支出为498.57万元,基本支出498.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拔款支出655.32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
2017年人员经费360.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1.76相比预算数,人员经费增加31.7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和津补贴提标。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8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的缩减。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2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3%。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6.78万元,公务接待费14.53万元,合计41.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比上年42.34万元减少1.04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04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6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人数969。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6万元,比2016年减少47.8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株洲县拆违大队2017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拆违大队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陈芳;联系电话,1839207216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