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内务管理、督查指导、基础数据、驻村帮扶、政策协调、社会帮扶、综合调研、信息宣传八个工作小组,于2017年9月开始,实行财政独立核算。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工作人员数23人,本办工作人员均为其他县直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
第二部分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全年收入461.79万元,全年支出461.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扶贫办于2017年9月开始实行财政独立核算,没有上年同期可比。
二、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今年全年收入461.79万元,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收入461.79万元,占全年收入100%;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11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24%;扶贫生产发展194.9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42%;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其他扶贫131.88万元,占全年收入的29%。
三、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今年全年支出461.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35万元,占28.01%,对企事业单位补贴(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出132.4万元,占28.6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雨露计划”助学金)36.9万元,占比8%,其他资本性支出(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63.14万元,占全年支出35.32%。
四、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79万元,全年支出461.7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61.79万元。
五、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1.79万元,由于是2017年9月开始实行财政独立核算,没有上年同期可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1.79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4%;扶贫生产发展194.9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2%;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其他扶贫131.8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1.7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基本支出2.72万元,项目支出459.07万元。
六、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7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七、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株洲县扶贫办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3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出132.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雨露计划”助学金)3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63.14万元。扶贫办于2017年9月开始实行财政独立核算,没有上年同期可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及时公开。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县扶贫办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齐锟龙;联系电话:0731-2761102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